首页
>> 服务大厅 >> 机构分类 >> 工商行政管理局
 
事项名称: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
  办事指南 | 办事流程 | 表格下载 | 在线申报 | 查看结果  
受理部门: 工商行政管理局
许可类型: 行政许可
服务对象: 请选择
办事依据:

个人独资企业法

所需材料:

一、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分支机构,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
1、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
2、企业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
3、经营场所证明
4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
二、分支机构从事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,还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
三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,应当提交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
四、委托代理人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,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

办事程序:

受理—核准—收费(财政代缴)—打照—归档

办事时限: 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  
及依据:

不收费

办事地点: 三河市燕郊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层东区5号窗口
联系方式: 0316-3325670
 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