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》
一照一码”纳税人《纳税人补充信息表》和生产经营地、财务负责人、核算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时,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。
1、变更信息的有关资料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、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、《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》
受理—办结
无